“十四五”中国垃圾分类行业发展重点及目标解读 “分类”及“收运”是核心内容
随着我国人口稳步增长、城镇化持续推进和经济的发展,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,处理需求日益旺盛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是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推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,实现垃圾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保障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,提升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水平,是改善城镇生态环境、保障人民健康的有效举措,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、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具有重要意义。
1、中国生活垃圾逐年增加,仅实现七成分类收运
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《2020年全国大、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》,2019年,196个大、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23560.2万吨,处理量23487.2万吨,处理率达99.7%。中国200个大、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攀升,从2013年的16148.8万吨增长至2019年的23560.2万吨。
然而数据数据显示“十三五”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才达到50万吨/天,粗略估计,截止2020年底,全国一年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仅有18250万吨,仅实现大、中城市生活垃圾的七成分类收运。
中国的经济快速发展,且人口增长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脚步不断加快,城镇人口逐步集中,伴随而来的就是越积越多的生活垃圾。大量的生活垃圾的产生对环境造成了危害,垃圾处理成为可持续发展中的重点问题,而垃圾处理的基础建立在分类收运上。
2、“十三五”生活垃圾处理发展回顾
——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超过127万吨/日
“十三五”期间,各地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,积极开展分类投放、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设施建设,大力推行焚烧处理,进一步健全收运体系,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显著提升,处理结构明显优化,为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。
从2019年12月1日起,《生活垃圾分类标志》正式施行,46个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;截止2020年底,46个重点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先行先试、示范引导,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86.6%。
——待改善的问题:“分类与收运”是重点
“十三五”期间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显著增强(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超过127万吨/日),垃圾处理结构明显优化(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约45%),在此背景下“十四五”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的重心将转向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。
当前,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还存在处理能力不足、区域发展不平衡、存量填埋设施环境风险隐患大、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,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面临较大的困难和挑战。全国约50%的城市(含地级市和县级市)尚未建成焚烧设施,大多数县城焚烧处理能力有较大缺口。
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约50%,有较大提升空间。中西部地区无害化处理能力依旧不足,西部及东北部分地区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于30%,远低于“十三五”相关规划提出的70%目标要求。
从生活垃圾收运情况来看,目前除46个重点城市外,大多数地级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有待建立。
2020年12月4日,住建部召开新闻通气会,就《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进行政策解读。住建部介绍,我国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已覆盖7700多万家庭,居民小区覆盖率86.6%;46个重点城市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已从2019年的3.47万吨/天,提升到6.28万吨/天,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平均为30.4%;有15个城市达到或超过35%。除46个重点城市外,其他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制定出台实施方案,并全面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。
3、“十四五”生活垃圾处理发展重点
——以“分类”和“收运”为核心
“十四五”时期,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进入关键时期。根据《“十四五”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》,我国的生活垃圾处理以提高城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,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出发点,以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为着力点,补短板强弱项,着力解决城镇生活垃级分类和处理设施存在的突出问题,加快建立分类授放、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、分类处理的生活垃级处理系统,为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、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促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新贡献。
到2025年底,直辖市、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;地级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;京津冀及周边、长三角、粤港澳大湾区、长江经济带、黄河流域、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;鼓励其他地区积极提升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覆盖水平。支持建制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收集、转运、无害化处理设施短板。
——专项资金支持“生活垃圾分类处理”
2021年5月9日,国家发改委印发《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》,办法称,要加强和规范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,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益,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的积极性。针对污水和垃圾处理,本专项将重点支持各地污水处理、污水资源化利用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、城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。
资金支持标准中有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项目,按东、中、西和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%、45%、60%、60%控制,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,重大创新示范项目除外。